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达珍    来源:林芝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5-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相关链接:


2025年1月14日,二届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林芝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聚焦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全链条管理,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规定,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旅游城市形象提供法治保障。现就《办法》主要内容及公众关注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城市绿化,绝非简单的种树植草,它是关系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和人民生活幸福的关键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要求我们在绿化管理工作中,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人民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在城市中生活得更美好,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制定背景与必要性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城市绿化属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城市绿化立法即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具体举措,通过积极制定本市绿化法规制度并严格有效实施来切实保障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进和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城市绿化管理的需要。截止目前林芝市城区绿化覆盖总面积为4949164平方米,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绿化面积不断扩大,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巩固绿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前城市治理的重要任务。城市绿化的优劣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城市绿化的关注日益增加,规划好、建设好、保护好、管理好城市绿化既是民生也是民意。而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涉及面广,相关的职权职责、体制机制较为复杂,各县(市、区)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水平也不平衡,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亟需通过城市绿化立法来规范和促进我市整体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包括引入先进成熟经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改善和提升城市绿化发展水平,以此改善林芝市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完善我市绿化管理法律制度的需要。目前我市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2017 年修订)和参考同级《拉萨市绿化条例》(2023年版)等行政法规、住建部规章、省政府规章开展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但这类规范难以涵盖我市城市绿化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进行规范约束,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足,亟需制定适合本市的法规,细化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等,促进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制化、常态化。

(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需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 号)文件精神,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需满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较为健全”的条件,目前我市仅依靠国家、自治区相关规章制度,并无适合本市市情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地方性法规的欠缺,势必影响我市在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竞争力。

三、公众权益参与

《办法》起草过程中多次对各县(区、市)城市绿化工作情况和问题进行调研,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多轮研究讨论,并前往拉萨、南京等城市绿化先进城市进行学习调研吸取经验。我们还通过多方面、较大范围地查找、比较其他城市绿化地方性法规相关成熟条款,结合我市情况予以吸收借鉴。办法初稿起草形成后,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二次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7余条,起草组逐一进行了研究,认真吸收消纳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送审稿。在立法起草过程中,市司法局专家提前介入、悉心指导,对提升办法送审稿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制定办法的思路及遵循的原则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等上位法的立法理念和法律制度,结合国家城市绿化方面政策规定,针对林芝市城市绿化管理现实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需要,着重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明确职权职责,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城市绿化管理,补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地方特色,同时借鉴省内外成熟的立法成果,并根据编制总体思路进行具体条文设计,兼顾执行的操作性。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七条,主要阐明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政府职能、部门职责、社会参与和权力义务等内容。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共十条,具体明确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划定、绿化率要求、临时绿化、科学绿化、附属绿化工程、居住区附属绿地平面图公示、政府投资绿化工程移交、绿化工程管理等具体要求。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共六条,主要包括城市绿化监督管理、确定养护管理责任人、养护管理责任人职责、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单位保护职责、城市绿化禁止行为和树木疏解等内容。

第四章:法律责任,共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根据危害程度、情节轻重等,结合上位法以及省内兄弟城市规定,设了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

第五章:附则,共二条,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绿地,其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以及规定办法施行时间。

《办法》 的施行标志着本市城市绿化管理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宣传与执法联动,也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绿化保护,共同守护城市美好生态。

                                                      林芝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