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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2020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组团式援藏医学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根据《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组团式援藏医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藏卫发〔2017〕236号)规定,现将2020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组团式援藏医学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日—7月14日(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于2020年7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人才处、委机关纪委或自治区纪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组。不受理匿名举报。

    附件:2020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组团式援藏医学项目评审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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