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年 1 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
三、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针,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全面推进健康林芝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组团式”医疗人才援藏、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等重大任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能
(一)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并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四)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市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抓好组织实施。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六)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承担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七)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
(八)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九)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十二)领导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十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提出法定传染病病种调整建议。
(十四)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疫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十六)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七)协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指南。
(十八)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十九)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编制16名。县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编制3名;药品药具管理中心核定领导职数1名,核定事业编制2名,正科级建制。林芝市中心血核定事业编制10名,正科级建制,核定领导职数2名;
1.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1机构、6个二级单位、 0个三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林芝市人民医院;(2)林芝市藏医院;(3)林芝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4)林芝市妇幼保健院;(5)林芝市中心血站;(6)林芝市药品药具管理中心。
2.林芝市红十字会为副县级群团机构,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4名。(与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属办公)。
3.2023年6月挂牌成立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县级单位)
2025年年初实有人数49人(行政人员3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2079.16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9.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资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91万元。
二、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2079.16 万元,同比增加149.95 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预算工资基数相比,增加了调入人员,以及人员的职务职级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79.16 万元,占 100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0 %。
三、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2079.19 万元,同比增加14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工资基数相比,增加了调入人员,以及人员的职务职级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689.59万元,占81.26%;项目支出389.57万元,占 18.7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
四、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079.16 万元,同比增加 149.95 万元,较上年预算工资基数相比,增加了调入人员,以及人员的职务职级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2079.16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79.1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9.7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769.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9.91 万元。
五、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079.16 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 7679.31 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执行数包括2024年上级下拨各级项目转移支付资金、上年财政结转结余归集调入资金,而2025年预算数不含上级下拨的提前告知资金及上年结转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079.1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17 万元,占 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78万元,占预算收入9.13%;卫生健康支出1769.3万元,占预算收入85.1%;住房保障支出119.91万元。占预算收入5.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0.1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134.58 万元,下降 99.87 %。主要是2024年执行数有招商引资资金6.67万元,人才引进经费128.08万元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64.6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9.16万元,增涨13.17%。主要是主要是养老缴费基数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25.09万元同,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7.28万元,主要是2024年执行数只包含单位补贴资金,上级补贴资金在人社部门反映。
3.卫生健康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290.37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4.77万元,下降0.37 %。主要原因:2024年度执行数包括上级下拨转移支付资金、而2024年预算数不含上级下拨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75.5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49.24万元,增涨39 %。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增加明显;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60.4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2894.14万元,下降97.96 %。主要原因:2024执行数包含2024年当年追加各项目经费(7(县)区健康体检车购置资金2398万元、采购初高中学生水痘疫苗经费419.72万元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预算数为62.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8.66万元,下降22.99%,主要原因:2024年执行数包括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9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02.31万元,下降86.87%,主要原因:2024年执行数包括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76.9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81万元,增涨5.21%,主要原因:2025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2.5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基本与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119.91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4.32万元,增涨3.73 %,主要原因: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9.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615.5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584.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9.32万元、津贴补贴696.92万元、奖金77.72万元、伙食补助35.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64.6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5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64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8.04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4万元、休假探亲费44.88万元、人才引进经费76.16万元、未休假补助资金23万元)、住房公积金119.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5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生活补助25.09万元、对优秀公务员资金资金1.5万元、退休人员慰问金2.16万元、驻村工作队慰问金0.4万元、志愿者休假补助及其他2.3万元。
公用经费7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0.8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2.28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0.06万元、差旅费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0.12万元、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8.57、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2万元、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工会经费21.03万元。
资本性支出0.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8万元。
七、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46.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43.2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0.88万元,压缩1.87%,主要原因是 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88万元。
项目 |
24年预算数 |
25年预算数 |
增减变化 |
1.公务接待费 |
3 |
3 |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4.13 |
43.25 |
-0.88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 |
8 |
0 |
3.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合 计 |
47.13 |
46.25 |
-0.88 |
2.202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中心血站2辆)。
3.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的30批次、200人次
4.2025年我单位无因公务出国(境)预算。
八、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58.8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执行数58.83万元,为2024年调整数(上年结转资金归集调入资金),2025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5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十、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运行经费74..0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了9.93万元,降幅为11.83%。说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相关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5万元。具体如下 :
1.法律顾问2.5万元,主要购买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2.病媒生物防治经费90万元,主要购买技术性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5653.4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为2253.47万元;实有车辆9台,价值969.63万元: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中3辆为2025年新增,由人民医院管理,在2025年申请划转至市人民医院,其他2辆为中收血站使用、管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2个,资金2079.16万元。本年度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389.57万元,占年初支出预算总额18.74%,分别是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经费60.4万元、红十字会事业工作经费10万元、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经费16万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暨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28万元、爱国卫生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聘请法律顾问资金2.5万元、病媒生物防治经费90万元、血站业务费60万元、党建经费16.5万元、水痘疫苗接种91万元、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0.17万元。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按项目相关程序,做到专款专用,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度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我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就业支出等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改革支出:反映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对住房方面的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