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负责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加强可回收医疗垃圾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污染防治工作和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违法行为。
二、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三、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质调查、卫生学评价和标准研究。定期发布饮用水水龙头水质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以及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基准研究,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在职责范围内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
五、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康和防护知识。
六、配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藏药材资源适宜性利用强度研究。
七、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